声明人:王宣凯
通过认真学法,我声明99年在派出所里。被邪恶迫害下写的“保证书”作废。今后做好三件事,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洗刷污点,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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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9/992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