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兴宏、王兴久
在校签过反对大法的名,郑重声明全部作废。今后做好三件事,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洗刷污点,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9/992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