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窦永兰
我在劳教所里说的“不炼了”和写的什么“保证”声明作废。今后做好三件事,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洗刷污点,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9/992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