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吴正鸿
1999年被迫在“保证书”上签字、盖手印,现声明作废。今后做好三件事,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洗刷污点,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9/992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