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鲍金凤
以前迫害中所写、所签的字,所有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全部作废,坚修大法,今后做好三件事,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洗刷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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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9/992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