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天宇
虽说我没有炼功,但是我知道大法好,在学校老师逼迫下,在学校“反对法轮大法”的签名活动,我签了字,做了不该做的事。现在我郑重声明签字作废。今后也利用机会告诉人们大法好,弥补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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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9/992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