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曹巨元
在邪恶迫害下,家人为了生活,不得不由我代笔写了对法轮功不敬的话,虽然事情已过去了,但是我还是觉得对不起大法,在此声明我写的东西全部作废。今后也利用机会告诉人们大法好,弥补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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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9/992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