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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金玉芝 99年8月份,单位书记到我家让写“保证书”。我说不会写,她们拿出打印好的让我照写。当时看实在推不出去,签了名,她们拿走了。这是自己的人心重,没有按照师父讲的法去做,自己心里很难受,很对不起师尊。所以严正声明,此“保证”无效、作废。今后多学法,再也不做违心的事了,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好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0/9928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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