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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李晓宇

    99年10月,我因去北京证实大法,被非法拘留,当时想“好汉不吃眼前亏”,在败坏观念的作用下写了“悔改和保证不再进京”;后又因在外炼功被捕,关押后写了“不再在外面炼功”的保证。由于向邪恶的妥协给大法造成了损失。在我深深痛悔自己没走好每一步的同时,也认清了自己与不同层次要求的差距。现在我声明:我与亲人写下的和说过的一切不利于法轮大法的文字和言论一律作废!今后加倍弥补过失,走好以后的每一步!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7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7/30/140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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