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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红霞 2002年9月27日晚被当地派出所干警绑架,由于自己学法不深,在怕心和假善面前我在丈夫替我写的“保证书”上签了名,做了作为一个大法弟子绝对不应该也绝对不能做的事。2002年10月29日,我在发真象资料时由于恶人的举报,我被当地看守所非法关押了四十七天后被安全局勒索了3000多元钱,并要我写“保证”,我不写,我丈夫就替我写了“保证书”。2004年6月18日晚我和一同修发真象资料,我被邪恶钻了空子,被坏人举报,再一次被绑架進了看守所。由于对亲情的执著,也想快点离开邪恶之地,在亲人的劝说下及邪恶的利诱和伪善劝说下,我违心的写的“保证书”。结果反被邪恶非法判了六个月的拘役。正法到了最后最后的阶段了,在此我严正声明以上几次所谓“保证书”一律作废。坚决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坚修大法精進实修,加倍弥补,做好师父要求我们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的進程,直至功成圆满。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0/9928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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