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网站导航

  • 实事报道
  • 真相资料
  • 修炼
  • 技术参考
  • 专题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

    声明人:肖玉萍

    一年前,户警写了三点保证,要我签名,我不签,她就让我母亲替我签。由于自己修的有漏,默认了母亲签字。现在想起来很痛心,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现严正声明:母亲替我签的字作废!今后加倍弥补过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7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7/30/14028.html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