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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杨丽萍 在2003年初,我与单位签订岗位责任状时,以为这都是工作中的形式,没有看责任状的内容就随意的签了字,签完之后,单位的一位同事说:这里有不许修炼法轮功呢!现在严正声明:以前不符合大法的签字行为作废。彻底与旧势力决裂,一切听从师父的安排。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0/9928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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