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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唐正美 1997年12月我有幸得法,至今对大法坚信不疑。但是由于自己学法不深,精進不够,曾在洗脑班被迫写过“学习心得”等对大法、对师尊不利不敬的东西。今天我严正声明:我写的所有对大法对师尊不利的东西和做过的错事全部作废、无效。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0/9928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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