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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彩花 我在2005年1月份,邪恶闯入家中把大法的录音带抢走,把我也非法关押在派出所一夜,后每人罚200元,照相和按了手印才让回家。现特此声明在派出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都作废。彻底否定旧势力的安排。洗刷污点,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挽回为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0/9928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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