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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杏军 我在1996年得大法,在大法遭到迫害后,去北京上访,被劫回,被非法关押在县看守所,由于怕心,违心的在“保证书”上签了字,说了一些对大法不好的话,后来烧了大法书,想学别的。现严正声明以前所说、所写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统统作废。坚定实修大法,加倍做好正法时期师父叫我们做好的三件事,来弥补对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0/9928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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