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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方玉琴 在2000年,因为我们九人在一起学法,派出所恶警赶来,非法逼迫我们,被劫持到派出所,后又被劫持到拘留所,非法囚禁18天;出来前,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逼迫我儿子替我在“保证书”上签名,按手印。在此严正声明这些违心的代写的“保证书”,以及有过的对不起师父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全面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在今后的修炼路上,坚修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0/9928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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