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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张静芬 97年3月得法,99年7.20开始,由于怕心写了“悔过书、保证书”。2003年夏天,由于自己怕心不去,又一次顺从了旧势力的安排,在市610印有诽谤师父和大法的材料上签字。为此,我严正声明,以前做过对不起师父,有损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从新走入正法行列,做好师父安排的三件事,无愧正法时期大法弟子的称号,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0/9928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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