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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春秀 99年7.20以后,家人曾写过的“保证书”之类污辱师父与大法的材料全部作废。在以前自己曾有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也全部作废。以后,我会严格要求自己,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0/9928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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