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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柏芹 我是98年得法,身心受益,在99年7.20以后,由于自己学法不深,没有在法上认识法,在江××集团的迫害下,做了些对不起师父和大法的行为,说了些“不炼”等话。我在此声明:我以前所说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词,一律作废。加倍弥补我以前的过错,跟上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0/9928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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