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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蒋太菊 同修被邪恶非法抓走,释放时(交罚款)叫我担保签字。2000年7月我被非法抓走,释放时,亲人为我担保签字。2003年11月我被非法抓走,释放时亲人为我担保签字,声明以前给邪恶的签字(包括亲人签字)一律作废。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坚定正念跟师走。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 年3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0/9928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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