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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昌伦 2003年4月在公安局,我被强迫按了手印,并被邪恶强行收走了三本大法书、三台录音机,师父讲法磁带、炼功带,还被罚款6000元。我在这里严正声明,当时我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0/9928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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