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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郭俊芳 我曾在公安、看守所、派出所恶人的逼迫下,向邪恶签过名,按过手印,配合了邪恶,现郑重声明:本人及家人在邪恶的迫害下所做、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0/9928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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