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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廖新群 2004年2月12日在发真象传单时被恶警抓走,于2004年3月20日放回。现声明所说、所写的一切不利于大法的东西全部作废。我一定要继续学法炼功,讲清真象,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好的三件事情,弥补我对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0/9928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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