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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陈桂荣 99年邪恶开始迫害法轮功,乡派出所强制让我在“保证书”上签字,还罚款2200元。现声明:当时不符合大法的所说、所写作废。今后我要坚修大法,把给大法造成的损失补回来,做好师父教我们的三件事,抓紧时间救度众生。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0/9928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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