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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张春兰

    从99年7.20江元凶非法下令禁止炼法轮功时,由于法理不清,写了 “保证书”。现在有机会上网声明:我以前不利于大法的所说、所做全部作废。今后按师尊要求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0/992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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