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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宋桂芬 我在劳教所里,所做、所说的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一律作废。我一定要全盘彻底否定旧势力,走老师安排的路,走正走好,最后到底,救度更多的生命。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0/9928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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