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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红霞、王孝菊 由于受当时强制逼迫下,做出了违背大法的事情,写了“保证书”。这是大法弟子不应该干的和绝对不能干的。过去无论在什么场合下所写的“保证书”。所说的违背大法的一切(包括拘留所的手印),作废。还师父清白,还大法清白,坚定修炼,加倍弥补,跟上正法进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1年7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7/31/1408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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