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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马艳红 从今天起,否定旧势力的安排,坚定维护大法,按照师父安排的路走。我声明在县公安局按过的手印作废。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0/9928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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