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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海燕 我于2000年3月21日进京上访,被公安局非法拘留。拘留期间,由于自己对亲情的执著,而违心地写下了“保证书”,现在我已经彻底明白了那是错误的抉择,特此声明:我的所有一切不符合法的行为全部作废。今后加倍弥补过失,溶于法中,与法同在。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6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7/31/1408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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