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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莲 1999年7月,单位逼迫我写“不炼功”的“保证书”,我坚决不写,单位威胁要把我交到公安局,丈夫替我写了“保证书”。在此声明“保证书”作废。洗刷污点。今后在修炼的路上更加精進。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0/9928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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