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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崔云峰 我是96年得法,2002年因搬迁派出所,把我的书等一切大法的东西全拿走了,他们写个“保证”我签了字。我声明这个签字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0/9928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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