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彭兴华
对于过去的“悔过”等所有给法轮大法造成了破坏性影响的言论与行为,在此严正声明作废。我要加倍弥补,跟上正法进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5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8/1/141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