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顾春梅
只因为我学法不深,片面地理解了法,在劳教所所说的、所写的、所做的,“保证书”等一切作废,对大法所犯的罪我一定加倍弥补,坚定正念,一修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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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1年7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8/1/141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