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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杨丽红 我在2001年5月份由于做真象资料被送到巡警队。关押到一个多月的时候,我丈夫和预审员一同来到看守所见我,丈夫写了“保证书”,强迫我按了手印,过了几天我被接回家。回家后没几天派出所就通知我去派出所,丈夫又写了“保证书”,我签了字,按了手印。特此声明:在强化洗脑和残酷迫害下,所说、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包括我丈夫所写的一切“保证材料”都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加倍补偿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决心跟上师父的正法進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1/9934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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