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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陈丽娟

    我在主意识不清醒的情况下,1999年7.20后,向邪恶的派出所交了法轮大法的书、录像带、讲法带、炼功带和其他大法材料,做了出卖师父,出卖大法,出卖同修的丑事来,起了助纣为虐的作用。给大法带来了负面影响。在邪恶的警察和居委会干部面前,违心的说:“我不学了,不炼了”,这不是我的心里话。我现在严正声明所说的作废。还有我在2003年9月份,被邪悟者的胡言乱语所迷惑,主意识不清醒,骂师父、骂大法、骂同修,被外来信息干扰,有放弃修炼的念头,黑手烂鬼马上要取我的性命,好可怕啊!严正声明:所有过去在我不清醒的情况下,做的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我要做一个堂堂正正的正念正行的大法弟子,做合格的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学好法,发正念,讲真象。去掉所有的执著心,做一个真正的大法弟子,跟师父回家。我将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月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1/993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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