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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胡景春

    我是98年得法的法轮功学员。2002年初,在邪党旧势力的疯狂镇压法轮功的行恶中,恶警非法绑架了我,由于自己不放弃法轮大法,更不能供出同修的姓名,被非法劳教了一年,到劳教所后,恶警更加邪恶,用电棍电,不给饭吃,逼迫写“五书”,2002年自己抄写了“五书”后,一直感到很内疚,深感对不起慈悲师父的救度,深知自己思想深处受人的旧观念的控制,迷惑了自己的心灵。我严正声明,在劳教所期间所写的“五书”以及一切不符合大法言行全部作废。并深入学法,自己头脑中一切不符合大法的邪恶、烂鬼彻底清除掉,从新走到正法洪流中来,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月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1/993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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