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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刘明珍

    我是1998年得法的,得法前是一个长期与药打交道的人,修炼以后身体所有得病全部都好了,因为99年江××为首的邪恶流氓集团迫害,禁止炼法轮大法。由于害怕,我就在家里偷偷的炼。在2001年元旦我和同修就上北京证实大法,可是未到之前就被河抓回乡政府非法关押了两天,邪恶把我游街、游大队。后来送到县看守所非法关押了45天。释放回家,乡政府又办洗脑班强行洗脑,要求每个大法弟子表态,写“保证书,悔过书”,如果不写又要送去非法关押,那时因学法不精、害怕又被关押,为了蒙混过关,就违心的说“不炼了”,邪恶才把我放回家。但必须要我每天到乡政府报到。经常到家抄家,还强行罚款2500元。我经过学法,认识到不该向邪恶妥协,现声明以前给邪恶所说、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全部作废。跟上正法進程,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好的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1/993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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