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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潘维清

    我是1998年12月得法的大法弟子,是师尊救了我,让我明白了做人的道理,同时给我净化了身体。1999年7.20以后,江××政治流氓集团对大法、大法弟子全面迫害,为了让邪恶停止迫害,我于1999年9月到北京上访,为师尊、大法说句公道话,我被邪恶非法抓捕送回当地,关在看守所,由于怕心,违心的说了“不炼功”的假话后,被放回家。以后派出所又多次到家干扰,叫写“保证书”,由于放不下对人情的执著就写了“保证书”,后来在同修的帮助下知道自己做错了,又从新开始修炼,讲真象。2000年7月我被非法判劳教,送往劳教所。由于执著心没有放下,在那里我做了不该做的事,说了不该说的话,对不起师尊的慈悲救度。现在我声明:我在以前所做的一切不符合法的要求的事,向邪恶所做的一切妥协全部作废。在劳教所所做的、所写的、所说的全部作废。坚定跟着师尊走正法之路,坚信师尊,坚信大法,做好师尊要求弟子做的三件事,做一个正法时期真正的大法弟子。我将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1/993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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