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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陈代琼

    我是99年3月得法,由于正常修炼时基础太差,7•20后,有放不下的执著和怕心又与同修交流少。所以当我的丈夫(是个党员干部)再三催促我把炼功的磁带和大法书交了时,我违心的犯了伤害师父与大法的严重错误:派出所的到我家叫我填了一张家庭成员表格,并签了名,交了大法书,炼功带和师父的讲法带。现严正声明:我所有填的表,签的名等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1/993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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