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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杨崇梅

    我在2003年3月28日因为刑事犯罪被判刑6个月,在看守所幸得大法,就是因为我在本子上写了两遍《《转法轮》的前言。" class=popup>论语》,被管教发现后,罚我必须写1500字的“检讨”,嫌第一次写的不够深刻,又写第二次,接着就是一天必须抄写20遍《在押人员行为规范》否则不准睡觉,当时根本无法完成,高烧发至近40度,嗓子沙哑,以致拿起笔就头昏眼花,管教就叫我写了三千遍“陈干,我错了,下次不在违规”由于当时对大法认识不够深,一次一次的承认了旧势力的迫害,消极承受,以致被邪恶钻了空子。出狱后经过学法,才认识到我以前做错了,现在我严正声明,以前在邪恶面前所做、所“检讨”的等等,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1/993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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