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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宣世忠 我1995年得法,得法六年来我坚信大法,坚修大法,一步一步的跟着师父的正法进程走过来。但是尽管是这样,回顾起来在六年的修炼当中,有时对法认识不深,还是有“有漏”的地方。记得2000年2月份,中央电视台造谣的所谓天安门自焚事件播出后,单位强行组织法轮功学员一起观看,观看后又都强行的让写保证书。当时我是坚持不写保证书的,但由于放不下常人的“情面”,便应付了事写了三点认识。 还有一次是在99年7月22日以后,单位强行组织法轮功学员办“洗脑班”,之后要求每个学员都在他们印好的“协议书”上签字。我当时没有拒绝,在协议书签了字。但后来我没有按“协议书” 上的做,还是进京为法轮功上访了。 现在通过学法认识到,这两次的做法当时都是极端错误的,也是不应该的,也是在人的变异了的观念带动下所做的,是配合了邪恶势力的安排,而邪恶的安排是师父不承认的,而这种做法在人中也是不好的行为,试想一个伟大的神是决不会这样做的,作为大法的弟子,作为大法的一个粒子,怎么能这样做呢?这是大是大非的原则问题啊!回想起来很是痛心,其实追究起来还是自己学法不深,当时没有在法理上认识法,有怕心,放不下人的“情面”,所以才做出这样的事,这是严重的有漏啊! 所以我现在严正声明,当时所写的三点认识及在“协议书”上的签字宣布作废,从今以后要加倍补偿,勇猛精进,跟上师父的正法进程,“在用理智去证实法、用智慧讲清真象、用慈悲去洪法与救渡世人”中做得更好。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7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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