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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张来菊

    我于2004年9月份得法的。在大法修炼中使我身心受益,家庭和睦。在1999年7月20日,那时我听信邪恶的假新闻,还看到了人间的邪恶对我丈夫的迫害,在我害怕丈夫受迫害,不明白真象的情况下,我烧掉师尊的《转法轮》、《转法轮卷二》和《大圆满法》及《精進要旨》一些大法书及大法资料,现在我已修大法半年了,我明白了我对师尊,对大法犯下了滔天大罪,我错了。在此我严正声明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从现在开始我要加倍努力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一定要做好师尊让我们做好的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1/993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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