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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郑淑华 2000年2月我从拘留所里出来时签了字。2001年4月我第二次从拘留所出来,在亲情、怕心指使下,签下了“不進京,不发传单”的字据。通过学法,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我严正声明:我配合邪恶所签的字及写的字据全部作废。全盘否定旧势力的安排,紧跟师父正法進程,做好当前的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1/9934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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