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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德宣 在1999年邪恶迫害法轮功时,由于自己对法的理解不深,在邪恶的“保证书”上签的字,后又被叫到派出所写的“保证书”并签的字全部作废。今后我要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坚定实修。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1/9934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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