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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路翠娥

    我是在99年4月25日得法的。7.20大法遭到迫害,由于怕心,把打印的几份经文给烧了,后来又交了一本大法书;还找人代写了两份“保证书”,又在白布上签了名;在非典时期,在炼功点上学法时被当地的派出所非法绑架,在笔录上按了手印。现在我严正声明:以上做的这些不符合大法的事、别人代写的“保证书”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1/993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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