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网站导航

  • 实事报道
  • 真相资料
  • 修炼
  • 技术参考
  • 专题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严正声明

    声明人:刘峰

    我2000年6月,因向“全国人大”、“中央电视台”及国际媒体书面陈述法轮功真象,谴责“中共”无耻迫害,而遭非法逮捕,并判处二年徒刑。在被关押后期,由于法理上认识不足,认可了邪恶的指控,并“保证”以后不再以同样方式为大法鸣冤。本人严正声明:以上所有违反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以法为师,坚修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1/99344.html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