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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宋志广

    自从99年7月22日起,我三次进京上访,先后被非法拘留收审,劳教一年,在非法劳教期间,由于自己学法不深,有很强的执著心没去,在很大的强压下写了“保证书、悔过书”之类的材料,做了一个修炼人不该做的事,给大法造成了损失,我深感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我没有说真话,使我深深的痛悔,现在我真正的发自内心的说一声:法轮大法好、是正法。特此声明:在劳教期间写的一切“材料”全部作废,我要重新跟上正法进程,用实际行动来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决不辜负恩师的慈悲与苦度。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7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8/2/141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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