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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孙景华 我现年67岁。1999年7.20江氏邪恶开始迫害大法与大法弟子,我由于对法不坚定,没能在法上认识法,迫于压力违心的写了“不参加任何组织、不上访”的保证书,交给了派出所。由于怕心指使烧了几本大法的书。给大法和个人修炼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我声明我所做的一切有损于大法的行为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努力做好三件事,跟上师父正法進程。我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彻底同化大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1/9934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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