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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翟水山 2000年在居住地派出所、610的指使下,当地搞了有个万人签名反对“法轮功”邪恶活动,我单位书记和主任将我劫持到派出所,强行要我签名,特此声明签名作废。另外在这之前,610及派出所到我儿子的单位将儿子劫持到派出所为我写过“保证书”。特出声明此“保证书”全部作废,今后一定要加倍努力,做好正法时期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1/9934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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