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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项淑珍

    99年7.20,我曾在邪恶的压力下,违心的在所谓保证书上签过自己的名字,并交了两套师尊讲法书。更不理智的让爱人烧了师尊的像,让儿子写了书面材料有不敬师尊的话,恶人登了市报。想起我这些所为实属犯罪,深感痛心后悔万分。我郑重声明:自邪恶迫害大法以来自己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事全部作废。坚决同旧势力及共产党邪灵彻底决裂,坚修大法到底,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1/993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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